-
5.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10647526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4. 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北市衛健字第10455944001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104年12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糖尿病共同照護網推動委員會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糖尿病暨心血管疾病防治網推動委員會作業要點)
-
3. 中華民國97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097310278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
2. 中華民國96年1月1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096305331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96年1月1日起實施
-
1. 中華民國94年4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衛健字第09404407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溯自94年1月1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3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4 月 06 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10647526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