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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0)北市衛健字第10034753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0年6月15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血管疾病防治網認證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心血管疾病防治網認證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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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9年3月1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北市衛健字第09931910000號函修正第1~3、6點條文;並自99年4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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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3月13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09631705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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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4年7月2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09435474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4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7 月 27 日
民國 100 年 06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0)北市衛健字第10034753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0年6月15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血管疾病防治網認證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心血管疾病防治網認證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