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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企字第10631097600號函修正第6、8點條文;並自106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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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99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北市衛企字第09937700700號函修正全文13點;並自99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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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97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731104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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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96年3月15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6312036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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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95年11月3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5379050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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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5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5)北市衛企字第09536128900號函修正第11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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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5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5)北市衛企字第09530163400號函修正發布第8、9、11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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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4年11月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4379819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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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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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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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2年2月10日臺北市政府核定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5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2 年 02 月 10 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企字第10631097600號函修正第6、8點條文;並自106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