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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5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人管字第105306148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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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人管字第10331514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新興流感防治專家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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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9年10月19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人一字第099308652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1~5、7點條文(原名稱:臺北市政府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H5N1流感防治專家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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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7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630614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新型流行性感冒防治專家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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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9月1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530711900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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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5年2月27日臺北市政府(95)府人一字第09530168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1-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2 月 27 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5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人管字第105306148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