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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婦幼字第1133115904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並自113年7月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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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7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9)府社婦幼字第109311600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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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7年6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婦幼字第097359965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8-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7 年 06 月 03 日
民國 113 年 07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婦幼字第1133115904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並自113年7月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