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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7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法綜字第1076017492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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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法綜字第10630269700號函修正第1、7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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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法綜字第104346846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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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法綜字第10230359300號函訂定全文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7-07-2004
(廢) 臺北市政府績優法制人員獎勵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2 年 03 月 15 日
民國 107 年 08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7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法綜字第1076017492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