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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北市法服字第111305644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12年1月12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補助款申請及考核須知;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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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保字第1086021819號令修正發布第4、5、8點條文;並自108年6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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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3年3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保字第103305572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7-06-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3 年 03 月 05 日
民國 112 年 01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北市法服字第111305644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12年1月12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補助款申請及考核須知;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