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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華民國114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北市法服字第1143014295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溯自114年3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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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北市法服字第111305644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12年1月12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補助款申請及考核須知;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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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保字第1086021819號令修正發布第4、5、8點條文;並自108年6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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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103年3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保字第103305572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7-06-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3 年 03 月 05 日
        
    
            民國 114 年 04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14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北市法服字第1143014295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溯自114年3月2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