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臺北市立文獻館北市獻編字第111300451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點;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
-
2. 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臺北市立文獻館北市獻編字第10530253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溯及自103年2月23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文獻委員會樹心會館多功能區場地收費基準;新名稱:臺北市立文獻館樹心會館多功能區場地收費基準)
-
1. 中華民國104年1月23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430353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點;並自104年2月14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1-04-305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1 月 23 日
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臺北市立文獻館北市獻編字第111300451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點;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