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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0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0)北市產業市字第1103014634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並自110年7月3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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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9月11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9)北市產業市字第1093020776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109年9月22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及列管雙城街攤販臨時集中場攤(鋪)位受理短期申請使用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及雙城街臨時攤販集中場攤(鋪)位受理短期申請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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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4)北市產業市字第1043124830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7-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3 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10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0)北市產業市字第1103014634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並自110年7月3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