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中華民國108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交運字第107605601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8年1月3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無障礙計程車營運獎勵金發給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通用計程車營運獎勵金發給作業要點)
-
1.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交運字第104320628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104年1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7-04-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10 月 13 日
民國 108 年 01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8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交運字第107605601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8年1月3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無障礙計程車營運獎勵金發給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通用計程車營運獎勵金發給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