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5461725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
3.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8827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105年1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一百零四年度補助育兒友善園、托嬰中心及社區保母系統改善充實設施設備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托育機構改善充實設施設備作業須知)
-
2. 中華民國104年7月1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912000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
-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9117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4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8-3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5 日
民國 105 年 12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5461725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