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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12319767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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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83198341號令修正發布第8點條文;並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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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6年12月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646540500號令修正發布第3、8、9點條文;並自107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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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5472177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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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88267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05年1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一百零四年度補助幼托機構及民間團體辦理育兒友善園實施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育兒友善園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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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9118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4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8-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5 日
民國 112 年 11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12319767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