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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北市家防綜字第1083002029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並自108年3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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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5月12日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北市家防綜字第10530035901號公告修正「申請補助項目與金額及核銷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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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1月22日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北市家防綜字第10530005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05年3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4年度補助辦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及支持發展方案計畫;新名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補助辦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及支持發展方案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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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北市家防綜字第104307914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5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11-3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6 日
民國 108 年 02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北市家防綜字第1083002029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並自108年3月1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