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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奉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首長核定修正第4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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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111)北市訓總字第1103000654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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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109)北市訓總字第1093000511號函訂定全文5點;並自109年3月1日生效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0-02-2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9 年 02 月 11 日
民國 111 年 07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奉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首長核定修正第4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