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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文創字第1133007484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3年2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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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6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文創字第111303849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溯及自111年10月25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台北熊好券藝文券發放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台北熊好券2.0藝文券發放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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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北市文化文創字第110303967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溯及自110年9月8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1-05-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0 年 10 月 20 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文創字第1133007484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3年2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