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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行政救濟類
民國 101 年 06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1年6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146371號令修正公布第90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1年7月12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6526號令發布定自101年9月6日施行
1.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5.11.30 環署空字第1050097954號
  • 關於公私場所依法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者,各級主管機關應審查核算並通知其審查結果,故主管機關逕依查驗結果重新核算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核定其應繳空污費,仍應將審查核算結果通知公私場所
2.
3.
  • 法務部 101.06.13 法律字第10100536040號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訴願法第1條等規參照,如營建業主為政府機關,未依規定盡行政法上義務,可以其違反該法處分,又因違反該法規定,立於與一般人民相同地位而被課處罰鍰,自非不得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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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務部 100.04.25 法律決字第1000009631號函
  • 國史館國史研究獎助作業要點內容係屬獎助金發給及作業事項,性質屬機關內部業務處理方式規定,為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之行政規則。又獎助行為係以高權主體地位單方對符合資格申請人審查決定給予之行政行為,性質上屬授益性行政處分
7.
  • 內政部 98.04.17 台內消字第0980820343號函
  • 消防機關開立之舉發通知單係針對相對人有關違反消防法違法事實之告知,本質為觀念通知,不得依訴願法提起訴願;惟若同時請求相對人依消防法規定限期改善之行為,係請求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其本質則為行政處分
8.
9.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6.02.08 簽見
  • 本案請求權人主張稅捐處升遷不公造成損害,如該處置僅係機關內部管理措施,依司法院釋字243號解釋,該處置並未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亦未對其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並非行政處分
10.
  • 法務部 95.12.18 法檢字第0950805236號函
  • 關於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對法務部所屬機關、人員所為之行政處分,除有無效、經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外,其效力繼續存在,而受處分人如認該處分有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自應依訴願法之規定提起訴願,以為救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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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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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1.01.01 簽見
  • 本案臺北市政府要求相關公司於文到一個月內,依獎勵投資契約第7條規定辦理,逾期未繳交工程履約保證金,臺北市政府將依獎勵投資契約第16條規定辦理,為雙方間契約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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