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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環境保護類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2531號令修正公布第38、53條條文 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1028221號公告第2條第1項第5款、第3項、第5項、第2-1條第1款、第4條、第5條第6項、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項、第2項序文、第3項、第12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第15條第2項、第16條第1項、第2項、第4項、第5項、第17條第4款、第5款、第18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第4項、第6項、第19條、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第5項、第27條第11款、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第4目、第4款、第2項、第3項、第5項、第6項第3款、第8項、第9項、第29條第2項、第30條第2項、第31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第34條、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第4項序文、第39條、第39-1條第1項序文、第3款、第2項、第40條、第41條第1項序文、第3款、第7款、第8款、第2項、第42條、第43條、第44條、第46條第3款、第49條第1款、第50-1條第2項、第51條第2項第4款、第3項、第54條、第60條第5款、第61條、第63條、第63-1條第1項、第3項、第67條第1項、第2項、第4項、第68條第2項、第69條第2項、第72條第1項、第3項、第73條、第74條、第75條、第76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22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1.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10.06.10 發法字第1100010835號
  •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如欲將所蒐集之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外利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但書各款之一情形,並應注意比例原則
2.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10.04.08 發法字第1100005753號
  •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如欲將所蒐集之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外利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但書各款之一情形,且須符合比例原則
3.
  • 法務部 107.05.17 法律字第10703507050號函
  • 對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區分為一般個人資料及特種個人資料兩類分別加以規範,特種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為之;一般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則應符合該法第15、16、19、20規定;又不具特殊性或敏感性個人資料,即使與特種資料一起記載於病歷內,該等資料仍屬一般個人資料
4.
  • 法務部 107.05.02 法律字第10703500190號函
  • 強制執行如係由執行機關指定機關內人員履行者,係屬「直接強制」,而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代履行」,第29條第1項所稱「指定人員」,除其他法律對於行為義務之執行另有規定者外,原則上不包含執行機關內之人員
5.
6.
  • 行政院 100.03.14 院臺規字第1000009322號函
  • 臺北縣政府改制後各鄉(鎮、市)公所所定自治法規或行政規則雖公告廢止,惟其所定事項後續相關事宜之處理,仍應由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含區公所)承受,並以之視為原行政處分機關
7.
8.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3.04.22 環署廢字第0930024079號函
  • 有關廢棄物清理法之主管機關,及其執行相關稽查作業之方式與適用規定,主管機關委託鄉(鎮、市)公所進行廢棄物清理情形之查核時,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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