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4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7)北市觀行字第107602174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平面媒體違規案件審議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平面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
8.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4)北市觀行字第10431131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
7. 中華民國103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3)北市觀行字第103300235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並自103年2月1日起生效
-
6.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2)北市觀行字第10230510400號函修正發布第2、3點條文;並自102年8月1日起生效
-
5. 中華民國101年8月7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1)北市觀行字第10130678800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並自101年8月10日生效
-
4. 中華民國96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北市觀秘字第096312933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
-
3. 中華民國96年3月16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北市新一字第096300170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並自96年3月20日起生效
-
2. 中華民國95年2月24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95)北市新一字第095301985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95年3月1日起生效
-
1. 中華民國94年3月8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北市新一字第094300128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94年3月15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9-01-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3 月 08 日
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4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07)北市觀行字第107602174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平面媒體違規案件審議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平面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