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4.07.09 法律字第10403507130號書函
- 汽車駕駛人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3項規定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又因違反該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執有各級車類駕駛執照等規定是否合理,宜由主管機關審認國家措施目的正當性、手段符合適合性、必要性與狹義比例性等比例原則判斷及交通政策取捨
2.
- 法務部 103.12.22 法律字第10303513940號函
- 地方政府議會蒐集申請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資料是否合法,須視該事項是否屬於執行法定職務之必要範圍,如非屬執行法定職務之必要範圍,須對資料當事人之權益無侵害或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方得為之
3.
- 法務部 103.05.26 法律決字第10300095520號函
- 法務部就「民眾所詢有關個人隱私權及其適用法律保障部分提供意見」之說明
4.
- 法務部 101.11.08 法律字第10103109390號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8條等規定參照,行政機關就指紋如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自得為蒐集,又蒐集時並應履行告知義務,並應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5.
- 法務部 101.09.13 法檢字第10104149290號函
- 民眾向司法警察人員陳情、檢舉或接受行政事件調查時,因涉及承辦人員或其他在場人員之個人隱私權益,除有當事人允諾或法律明文規定者外,其隱私權之保護與一般人並無二致,民眾得否自行錄音,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應經在場人員之同意始得為之
6.
- 法務部 101.06.01 法律字第10100555050號函
- 法務部就「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遷村及農林需用土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草案及問題之意見
7.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1.02.21 農授水保字第1010709067號函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水土保持法事件之判決影本1份
8.
- 法務部 99.04.13 法律字第0999009760號書函
- 內政部警政署提案修正「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擬將金融機構「營業處所前道路」納入攝錄範圍,其取得之資料須為建立個人資料檔案而取得足資識別該個人之影像資料,予以電腦處理者,始有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反之,若尚無建立個人資料檔案,且僅錄存不特定自然人影像而未予識別該個人以前,相關監視錄影系統之設置管理問題,則應無該法之適用
9.
- 法務部 97.07.21 法律決字第0970700485號函
- 關於法務部因「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系統與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辦理資料交換,是否涉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解釋相關事宜
10.
- 法務部 95.03.08 法律字第0950700170號函
- 稅法上之滯納金是否為行政罰法所稱之罰鍰疑義
1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10.11 簽見
- 大法官解釋所示主管機關應配合科技發展,確保資訊正確及安全方式蒐集指紋,在組織上與程序上有防護措施,以保護人民隱私權,其強調重點在非有必要不得要求人民「按指紋」,此無非為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