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內政部 106.07.14 台內戶字第1060423647號函
- 因應縣市改制、縣市合併、行政區域調整而須辦理出生地變更登記之情形,將調整現行戶役政資訊系統之出生地變更原因選項及出生地變更記事例內容,於版本未更新前,請戶政機關以修改記事內容因應此類出生地變更登記之申請
2.
- 內政部 106.06.09 內授中民字第1061102362號函
- 有關里鄰編組調整實施後,至下屆里長就任前,代理里長之健康檢查費及保險費之發給方式等疑義
3.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0.03.10 工程技字第10000082960號令
- 於99.12.25直轄市改制日前,已依技師法第24條規定加入臺灣省各該科技師公會之執業技師,得於原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及高雄縣行政區域內執行業務至100年12月31日止;桃園縣在準用技師法第26條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日前,亦得以繼續加入臺灣省各該科技師公會之方式,於桃園縣行政區域內執行業務
4.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12.24 金管證審字第0990065344號令
- 為因應縣(市)合併及改制為直轄市等調整,於改制成立前已加入省會計師公會並執行業務者,可於一年內繼續執業,期滿者應改加入直轄市會計師公會或鄰近省(市)會計師公會
5.
- 內政部 99.02.26 內授中民字第0990721227號令
- 有關奉核定改制之直轄市、縣(市)所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本屆調解委員之任期延至新任調解委員上任為止,以因應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直轄市作業需求
6.
- 中央選舉委員會 95.02.17 中選一字第0950000774號
- 眷村改建後新成立之里是否有設籍之里民,係屬地方自治事項,應由地方政府機關本於職權加以認定後,通知當地選舉委員會是否辦理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