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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中華民國114年10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民治字第1146025113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4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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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民治字第1136020976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3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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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中華民國112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民治字第1126017754號令修正發布第3、14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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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民治字第1096015470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09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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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臺北市政府府民治字第1076015329號令修正發布第14點條文;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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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中華民國107年1月12日臺北市政府府民治字第10730082101號令修正發布第4、8、10、14、16點條文;並自107年4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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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華民國91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民二字第0910555300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20點;並自92年1月1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各區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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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華民國85年6月25日臺北市政府府民二字第85042991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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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華民國80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府民二字第80061613號函修正全文2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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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華民國79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79)府民二字第79033156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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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華民國77年10月8日臺北市政府(77)府民二字第279581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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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華民國75年8月26日臺北市政府(75)府民二字第110799號函頒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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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72年7月15日臺北市政府(72)府民二字第30230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2-03-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72 年 07 月 15 日
        
    
            民國 114 年 10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14年10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民治字第1146025113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4年11月1日生效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11.01
114年10月03日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自114年11月0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