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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4-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9 年 10 月 17 日
民國 105 年 02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財管字第105300786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並自105年3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市有土地標租作臨時平面停車場使用之處理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之處理原則)
  • 3.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財管字第105300786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並自105年3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市有土地標租作臨時平面停車場使用之處理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之處理原則)
  • 2. 中華民國92年1月30日臺北市政府(92)府財五字第092018095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 1. 中華民國89年10月17日臺北市政府(89)府財四字第8909173700號函訂定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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