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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33008661號令修正發布第9、14、17、18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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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9年4月7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1485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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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5316619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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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234000900號令修正發布第2、11~14、16、1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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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101318186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8條 (原名稱: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新名稱: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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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632688400號令修正發布第4、5、14條條文;並自96年10月2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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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1月11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26329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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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1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100260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5-03-4001
自治規則
民國 91 年 01 月 16 日
民國 113 年 03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33008661號令修正發布第9、14、17、18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