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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8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民戶字第10332043000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並自103年9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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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民戶字第100334894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道路命名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道路命名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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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0年8月2日臺北市政府府民四字第90073428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2-05-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0 年 08 月 02 日
民國 103 年 08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03年8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民戶字第10332043000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並自103年9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