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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秘文字第111300399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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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秘文字第105318330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檔案管理作業績效獎懲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檔案管理作業績效評量及獎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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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秘文字第10230032200號函修正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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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9年3月9日臺北市政府(99)府秘文字第09930243000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之附件一;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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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3月30日臺北市政府府秘文字第096303219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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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5年8月2日臺北市政府府秘二字第095307872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1-03-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8 月 02 日
民國 111 年 03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秘文字第111300399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