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中華民國114年5月1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終字第1143063634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4年5月19日生效
-
2. 中華民國97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北市教社字第09739722900號函修正全文10點;並自98年2月1日施行
-
1.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社字第09540169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8-2023
(廢) 臺北市社區大學課程開設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
民國 114 年 05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14年5月1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終字第1143063634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4年5月1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