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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主會決字第1076003063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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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主會決字第10530640700號函修正發布第3、4點條文;並自105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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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4年1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主會決字第10430038801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函頒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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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0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主會決字第10030170200號函修正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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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主會決字第098316342002號函修正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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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6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主五字第09630627002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函頒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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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11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主五字第09200726000號函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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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1年10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主五字第09105718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九十一年度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1-04-2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1 年 10 月 17 日
民國 107 年 06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主會決字第1076003063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