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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0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10)北市民治字第1106023390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及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10年10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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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北市民治字第1086027122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08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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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3月15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北市民治字第1063098190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06年4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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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7月17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04)北市民治字第1043203020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04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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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1年7月11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北市民治字第101319757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條;並自101年8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2-03-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7 月 11 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10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10)北市民治字第1106023390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及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10年10月1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