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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0年9月2日臺北市政府(110)府財開字第11030271601號令修正發布第1、4、5點條文;並自110年9月1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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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3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7)府財開字第107302198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107年4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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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3年11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財開字第103313571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103年11月25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4-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3 年 11 月 05 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10年9月2日臺北市政府(110)府財開字第11030271601號令修正發布第1、4、5點條文;並自110年9月1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