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工字第11330181109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並自113年3月1日生效
-
7. 中華民國112年7月28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工字第11230256319號令修正發布第9、13點條文;並自112年9月1日生效
-
6. 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工字第11130262949號令修正發布第5、7、11、14點條文;並自111年8月8日生效
-
5. 中華民國111年3月30日臺北市政府(111)府產業工字第11130129909號令修正發布第3、8、13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
4. 中華民國109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9)府產業工字第1096020344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4點;並自109年6月20日生效
-
3. 中華民國106年2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6)府產業工字第1063057660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點;並自106年3月24日生效
-
2.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4)府產業工字第1043089970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點;並溯自104年7月13日生效
-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4)府產業工字第1043089950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4-302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2 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工字第11330181109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並自113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