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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143011889號令修正發布第1、4~6、8、10點條文及附件一、附件二;並溯及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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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華民國109年9月8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09300829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2點;並自公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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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0530154500號令修正發布第4、8、11點條文;刪除第12點條文;並自105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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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北市原社福字第10431103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年度原住民裝置假牙補助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原住民裝置假牙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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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北市原社福字第10430637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溯自104年1月26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9-05-3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7 月 23 日
        
    
            民國 114 年 03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143011889號令修正發布第1、4~6、8、10點條文及附件一、附件二;並溯及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