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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助字第1083173196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08年12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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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助字第106300173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2月4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4-301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1 月 12 日
民國 108 年 11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助字第1083173196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08年12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