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4.12.15 農企字第1040244882號
- 關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8條第3款規定之執行,主關機關宜依民法及行政程序法相關程序確認共有人,至他共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可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12條限期補正規定,給予申請人容有再協調或另取得其他適法文件之權宜作法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5.02.03 北市法一字第09530161200號函
- 歸入國庫之補償款,因權利時效消滅,縱有繼承人嗣後主張,仍不得要求領取已歸屬國庫之保管款,惟未依法送達繼承人,存有不合法情事者,除有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外,似宜就個別情形判斷其請求權有無理由
3.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4.04.12 行執一字第0946000253號函
- 有關行政執行案件之義務人死亡,繼承人拋棄繼承時,其滯欠稅捐及罰鍰之處理疑義
4.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0.06.21 北市法一字第09130455700號函
- 本案參酌老人福利法相關規定,除第19條就喪葬費用明定由其遺產負擔外,其餘則未有相同之規定,故公立老人安養院院民死亡,如無人繼承,其遺產依前揭規定,似應歸屬國庫
5.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89.10.24 簽見
- 遺產管理人,如欲對遺產為處分行為,是否需經過親屬會議之同意,考量因遺產管理人有保存財產之權利及義務,並得為有利遺產之利用或改良行為,故其利用改良致變更財產之性質者,如非經法院同意應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