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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5)北市環清字第10536881701號令修正發布第2~5、7、10點條文;並自105年1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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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3)北市環三字第10338728001號令修正發布第2~4、7、10點條文;並自104年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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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7月17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1)北市環三字第101349044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101年8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移置疑似廢棄車輛作業原則;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移置廢棄車輛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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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市環三字第097303599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5、7~10點條文;並自發文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移置疑似廢棄車輛暫行作業原則;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移置疑似廢棄車輛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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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2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北市環三字第09232589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4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2-05-2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2 年 07 月 22 日
民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5)北市環清字第10536881701號令修正發布第2~5、7、10點條文;並自105年1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