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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07年12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任字第107214327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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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3)府人任字第10311149800號函修正發布第2~6、9、10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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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2年6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人任字第10211851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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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人二字第09915039500號函修正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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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0年4月19日臺北市政府(90)府人二字第9003847900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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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8年12月10日臺北市政府(88)府人二字第8808690400號函核定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 (原名稱:臺北市立美術館專業人員遴聘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立美術館聘任人員遴聘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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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6年9月24日臺北市政府(86)府人二字第8607098000號函核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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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5年10月19日臺北市政府(85)府人二字第85068136號函核定修正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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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0年7月12日臺北市政府(85)府人二字第80042333號函核定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1-02-2001
(廢) 臺北市立美術館聘任人員遴聘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0 年 07 月 12 日
民國 107 年 12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07年12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任字第107214327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