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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5-02-201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6 月 07 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13)北市捷人字第113300284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所屬各工程處聘用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所屬各工程處聘僱人員進用與敘薪及考核要點)
  • 7. 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13)北市捷人字第113300284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所屬各工程處聘用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所屬各工程處聘僱人員進用與敘薪及考核要點)
  • 6.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7)北市捷人字第1076010608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5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聘用、約僱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所屬各工程處聘用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
  • 5. 中華民國104年3月1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4)北市捷人字第10430605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
  • 4. 中華民國99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99)北市捷人字第09930953800號函修正第3點條文之附表三
  • 3. 中華民國97年7月4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市捷人字第097317263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本要點三、(四)第二款修訂年終考核晉薪規定,自98年1月1日起實施
  • 2. 中華民國96年9月4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局北市捷人字第096324068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
  • 1. 中華民國94年6月7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局(94)北市捷人字第09431522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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