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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職字第1126097315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公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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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職字第10530046600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並自105年2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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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9月22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3)北市勞職字第103359861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並自函頒之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營繕工程重大職業災害線上地圖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重大職業災害線上地圖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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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7月23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2)北市勞職字第102343027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並自函頒之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新建工程重大職業災害線上地圖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營繕工程重大職業災害線上地圖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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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2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2)北市勞職字第10230063400號函訂定全文5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9-03-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2 年 01 月 04 日
民國 112 年 09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職字第1126097315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公告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