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中華民國109年10月30日臺北市立文獻館(109)北市獻編字第109300404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9年11月13日起生效
-
2. 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臺北市立文獻館北市獻編字第10530253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5、7、10、12點條文;並溯及自103年2月23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文獻委員會樹心會館多功能區場地使用須知;新名稱:臺北市立文獻館樹心會館多功能區場地使用須知)
-
1. 中華民國104年2月5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4303603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4年3月6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1-04-305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2 月 05 日
民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09年10月30日臺北市立文獻館(109)北市獻編字第109300404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9年11月1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