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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北市地登字第1126026049號函修正第1、5~8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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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北市地登字第1126002154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之附件一、第5點條文之附件二、第7點條文之附件三及第8點條文之附件五;並自函頒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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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6月2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6)北市地登字第10631465600號函修正第1點條文;並自106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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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6年1月19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6)北市地登字第10630178600號函訂定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3-202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01 月 19 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北市地登字第1126026049號函修正第1、5~8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