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8.09.04 法律字第1080351304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72、100、110條規定參照,行政處分以書面方式為之,應將行政處分送達相對人,並適用同法第1章第11節「送達」規定,經合法送達發生外部效力後,始對相對人依其內容發生效力,又機關致送人民消費(協商)會議開會通知單,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送達規定;另所稱「住居所」係民法上概念,指當事人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所謂「一定事實」,應依客觀居住情形等認定之,不以戶籍登記為唯一認定依據
2.
- 文化部 108.05.31 文授資局綜字第1083005947號
- 有關列冊追蹤、暫定古蹟程序之說明
3.
- 法務部 104.02.26 法律字第1040350202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20、67~91條規定參照,行政機關在送達時,應分別就該具體個案,斟酌應適用的行政法規及行政程序法有關送達的相關規定,以適格的應受送達人為送達對象
4.
- 法務部 95.08.10 法律決字第0950029970號書函
- 函詢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行政文書之送達疑義
5.
- 內政部 95.07.21 內授中社字第0950010671號函
- 有關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死亡,其大陸配偶返回定居,致溢領之津貼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追繳衍生困難,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其定居大陸之子女是否應列入全家人口計算
6.
- 法務部 95.07.17 法律字第0950023388號函
- 有關溢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是否移送強制執行疑義
7.
- 法務部 95.04.25 法律決字第0950012023號函
- 代理會社申請更正登記疑義乙案
8.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5.04.03 北市法二字第09530692500號函
- 行政處分主要特徵,即以特定相對人為處分之對象,倘處分相對人失其人格或權利能力,該行政處分因主體不存在而失所附麗,行政法上權利義務關係不待撤銷或廢止,亦當然消滅
9.
- 法務部 93.01.27 法律字第0920054642號書函
- 關於環保行政罰鍰逾期未繳納,移送強制執行之適法疑義乙案
10.
- 內政部 92.07.22 台內地字第0920064623號函
- 停止適用本部八十三年十月十二日台(八三)內地字第八三一二九一○號函
11.
- 法務部 92.05.13 法檢決字第0920801961號函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二條「依法」及「負有轉達義務」之意涵
12.
- 國防部人力司 92.04.25 睦瞻字第0920003181號函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二條「依法」及「負有轉達義務」之意涵
13.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1.10.24 環署廢字第0910067928號函
- 有關處理無牌廢棄車輛時,應查察真正車輛所有人,如確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致書面通知無法送達,則得逕予公告
14.
- 交通部 91.01.30 交路字第0910018875號函
- 建請同意提供公路監理相關車籍資料
15.
- 行政院 90.12.26 (90)臺人政考字第200985號函
- 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
16.
- 交通部郵政總局 89.12.20 業通字第6869號函
- 「行政文書」及「行政訴訟文書」以郵寄方式送達事宜
17.
- 法務部 89.07.20 (89)法律決字第000258號函
- 檢送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法規』之涵義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