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10.05.31 發法字第1100010412號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係針對在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不適用該法規定,至於非公務機關基於業務而蒐集之影音資料,即無同款規定之適用。又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判準,應以具體個案中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實際業務為斷,若該業務有明確之作用法予以規範,則其所涉個資保護事項應以該作用法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採取適當之監督管理措施
2.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10.05.04 發法字第1100008157號
- 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判準,應以具體個案中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實際業務為斷,若該業務有明確之作用法予以規範,則其所涉個資保護事項應以該作用法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採取適當之監督管理措施
3.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10.03.04 發法字第1100002573號
- 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法理,勞工與雇主間就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發生爭議如涉及勞動法規者,由勞動法規之主管機關處理;若無勞動法規之適用,公司之人事管理個資保護事項宜由該公司主要提供服務之主管機關併為管理
4.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5.01.07 FDA 食字第1049031849號
- 有關違反規定之業者將其庫存產品讓渡之適法性疑義
5.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4.07.31 FDA 食字第1040030651號
- 有關汽車路線貨運業是否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管理範疇
6.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3.10.16 FDA 食字第1039019297號
- 有關業者未持續落實自主衛生管理,得否未經通知限期改善即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