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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秘公字第1123000627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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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中華民國107年8月2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秘公字第1077005085號函修正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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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臺北市政府府秘公字第105303615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市政大樓懸掛巨幅公益宣導物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市政大樓外牆懸掛公益宣導物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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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華民國102年1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2)府秘公字第10230015800號函修正第4、9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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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華民國101年4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1)府秘公字第10130184600號函修正第6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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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華民國96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秘公字第096303535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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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華民國95年8月23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秘公字第095303036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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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華民國94年3月15日臺北市政府(94)府秘公字第09406264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 (原名稱:臺北市市政大樓懸掛巨幅廣告布條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市政大樓懸掛巨幅公益宣導物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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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華民國92年5月14日臺北市政府(92)府秘公字第092001005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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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91年2月22日臺北市政府(91)府秘公字第09108315100號函訂定全文11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1-06-2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1 年 02 月 22 日
        
    
            民國 112 年 02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秘公字第1123000627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