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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107)北市稽法乙字第107333273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協談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稅務案件協談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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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11月5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北市稽法甲字第096338303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查核違章與行政救濟案件協談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協談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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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3月8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94)北市稽法甲字第09460410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 (原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查核違章與行政救濟案件協談作業須知;新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查核違章與行政救濟案件協談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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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92)北市稽法甲字第09290618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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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9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89)北市稽核甲字第8908839900號函訂定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3-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9 年 06 月 30 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107)北市稽法乙字第107333273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協談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稅務案件協談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