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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兒少字第1133073606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3年5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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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兒少字第1123120243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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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7年7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兒少字第1076019570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07年7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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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7年1月23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兒少字第107302263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並自107年2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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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0)府社兒少字第100385189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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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兒少字第09643091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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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0年4月16日臺北市政府(90)府社六字第9003445700號函訂頒全文4點;並自90年4月10日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7-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0 年 04 月 16 日
民國 113 年 05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兒少字第1133073606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3年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