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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警交大字第1133046030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之附件三;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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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警交大字第1133022117號函修正第3點條文及第4點條文之附件三;並自113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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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臺北市政府(113)府授警交大字第1133016306號函修正第3~6、9、11點條文及第4點條文之附件一至附件三、第11點條文之附件四;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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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5)府警交大字第10531676300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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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9月8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警交大字第10431786300號函修正全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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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4年3月30日臺北市政府(94)府警交大字第094132070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3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0-09-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3 月 30 日
民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警交大字第1133046030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之附件三;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