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公字第1123015407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112年3月24日起生效
-
5.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4)府產業公字第10433533300號令修正發布第6、7點條文;並溯自104年9月1日起生效
-
4. 中華民國102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2)府產業公字第10232487901號令修正發布第2、5點條文;並自102年9月6日生效
-
3. 中華民國102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102)府產業公字第10230043001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及其附件,並自102年3月7日生效
-
2. 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1)北市產業公字第10130055600號函修正發布第5、6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1. 中華民國98年2月27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公字第09830587800號函訂定下達全文7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6-30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8 年 02 月 27 日
民國 112 年 03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公字第1123015407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112年3月24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