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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都規字第1113098088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2年1月2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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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0年5月20日臺北市政府(110)府都規字第11030422211號令修正發布第7點條文;並溯及自108年1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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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7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9)府都規字第10930779181號令增訂發布第8點條文;並溯及自108年1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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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8年7月12日臺北市政府府都規字第1083055252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溯及自108年1月18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02-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8 年 07 月 12 日
民國 112 年 01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都規字第1113098088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2年1月2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