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851號令修正公布第205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030-1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88年04月21日增訂之第166-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1.
2.
3.
4.
  • 法務部 108.12.12 法律字第10803518010號函
  • 行政罰鍰之科處,係對受處分人之違規行為加以處罰,若處分作成前,違規行為人死亡者,受處分之主體已不存在,喪失其負擔罰鍰義務之能力,且對已死亡者再作懲罰性處分,已無實質意義,自不應再行科處。是以,對於罰鍰處分作成前死亡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因受處分之主體已不存在,自不應再行科處
5.
6.
  • 法務部 104.04.29 法律字第10403505250號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3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3條、民法第831、1148、1151條等規定參照,繼承人基於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地位,亦成為被繼承人銀行帳戶法律關係契約當事人,享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當事人權利;又被繼承人帳戶於法律上已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成為該帳戶契約當事人,可間接識別繼承人個人資料範圍,故各該繼承人亦具有該法規定之當事人權利;另繼承人請求銀行提供帳戶往來明細資料,銀行報告即屬履行契約報告義務,而不論該帳戶往來明細資料是否涉及第三人個人資料
7.
8.
9.
10.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102.03.26 簽見
  • 依據臺北市獎勵投資興建公共設施自治條例申請投資興建市場並經核准投資之許可,嗣欲變更其投資人及事業計畫,基於公益等相關事項考量,須經政府核准方得為之,故申請人獲准投資興建之權利具有一身專屬性,若申請人死亡,該權利亦隨同消滅而不為繼承標的
1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2.01.18 行執法字第10200503990號函
  • 行政執行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及報結實施要點第9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行政執行事件協同辦案實施要點第2、5點等規定參照,同一分署內不同執行股欲就同一不動產執行,究宜俟已查封執行股拍賣該不動產後列入分配,或將案件直接併入已查封執行股執行,績效分配始符公平,事涉具體個案,宜由該分署斟酌個案情節、相關規定,權責酌處
12.
13.
  • (廢) 法務部 100.09.26 法律字第1000017452號書函
  •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所稱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或利用應符合相關規定,如繼承人向銀行查詢被繼承人生前存款紀錄中事涉生存之第三人個人資料資訊,就銀行而言,屬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應符合該法第23條但書規定,始得為之
14.
  • 法務部 99.05.28 法律字第0999019677號書函
  • 關於交通部向已故退休人員追討溢發之月退休金及照護金一事,自屬公法上之不當得利,但因相對人於行政處分送達前已死亡,因此,應先視以何人為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請求對象,此涉事實認定之問題,宜由交通部調查後,向實際受領該給付之人追討
15.
  • 財政部 99.01.04 台財稅字第09800548120號函
  • 已課徵土地增值稅並辦竣移轉登記之土地,除原申報現值顯然錯誤且能舉證者方可准由權利人會同原所有權人之全體繼承人申請更正,至於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如未逾請求權消滅時效,則可由權利人會同前述之全體繼承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16.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8.05.15 北市法一字第09834281500號
  • 承攬人負有完成無瑕庇工作之義務,故瑕疵修補即其所訂定之承攬契約之主給付義務,而非附隨義務,參酌民法第512條第1項意旨,在約定保固期間內發生之瑕疵修補義務於承攬人死亡後,自應認已因契約終止而不得繼承,此於定有一定廠商投標資格之工程採購案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時,亦應為如此解釋
17.
18.
  • 法務部 96.08.21 法律字第0960025506號函
  • 關於司法院釋字第622號解釋,是否認為公法上之租稅債務繼承人無需繼承?如無需繼承,則納稅義務人死亡時尚未繳納之稅捐債務,其債務之主體為何?另因應司法院釋字第622號解釋所擬之措施是否與解釋意旨相符等疑義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法務部 91.04.09 法律字第0910011844號函
  • 函復銀行借款戶之保證人死亡,其配偶若未辦理拋棄繼承而銀行將其登錄為從債務人,並傳送相關資料,有無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疑義乙案
31.
  • 法務部 91.04.09 法律字第0910011844號函
  • 函復銀行借款戶之保證人死亡,其配偶若未辦理拋棄繼承而銀行將其登錄為從債務人,並傳送相關資料,有無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疑義乙案
32.
33.
34.
35.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