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3.12.26 法律字第1130351717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撤銷原住民保留地既成巷道土地違誤移轉所有權案疑義乙案之意見
2.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03.30 總處給字第1124000511號E-mail回函
- 已亡故之公務人員生前在職期間如已具備請領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之要件且其法定繼承人提出申請補助並合於申請期限規定,得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其醫療補助,各機關得審酌預算編列及個案事實,核予補助
3.
- 法務部 110.07.19 法律字第11003506000號書函
- 有關為辦理已領取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經銷商之撤銷補貼作業疑義之說明
4.
- 法務部 108.12.12 法律字第10803518010號函
- 行政罰鍰之科處,係對受處分人之違規行為加以處罰,若處分作成前,違規行為人死亡者,受處分之主體已不存在,喪失其負擔罰鍰義務之能力,且對已死亡者再作懲罰性處分,已無實質意義,自不應再行科處。是以,對於罰鍰處分作成前死亡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因受處分之主體已不存在,自不應再行科處
5.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8.04.10 行執法字第1080051900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衛生福利部函為有關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人,因主張限定繼承之認定疑義,請依行政執行實務經驗表示意見」乙案之意見
6.
- 法務部 104.04.29 法律字第10403505250號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3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3條、民法第831、1148、1151條等規定參照,繼承人基於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地位,亦成為被繼承人銀行帳戶法律關係契約當事人,享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當事人權利;又被繼承人帳戶於法律上已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成為該帳戶契約當事人,可間接識別繼承人個人資料範圍,故各該繼承人亦具有該法規定之當事人權利;另繼承人請求銀行提供帳戶往來明細資料,銀行報告即屬履行契約報告義務,而不論該帳戶往來明細資料是否涉及第三人個人資料
7.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3.05.14 行執法字第10300527970號函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就「義務人滯納就業服務法第55條第1項、第4項規定之就業安定費、滯納金,如有經催收後死亡且未遺有財產、清算完結、宣告重整或破產情事,有關執行之相關疑義乙案」之說明
8.
- 財政部 103.01.27 台財稅字第10304508300號函
- 有關於98.06.12民法第1148條第2項修正生效後發生繼承案件,其遺產稅之強制執行辦理事項
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3.01.09 行執法字第10200048290號函
- 遺產稅行政執行案件,經稅捐機關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執行機關對於執行之標的物,自可以對繼承人之所有財產為執行,至如何執行始符合比例原則,宜由執行人員依個案具體事證衡酌
10.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102.03.26 簽見
- 依據臺北市獎勵投資興建公共設施自治條例申請投資興建市場並經核准投資之許可,嗣欲變更其投資人及事業計畫,基於公益等相關事項考量,須經政府核准方得為之,故申請人獲准投資興建之權利具有一身專屬性,若申請人死亡,該權利亦隨同消滅而不為繼承標的
1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2.01.18 行執法字第10200503990號函
- 行政執行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及報結實施要點第9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行政執行事件協同辦案實施要點第2、5點等規定參照,同一分署內不同執行股欲就同一不動產執行,究宜俟已查封執行股拍賣該不動產後列入分配,或將案件直接併入已查封執行股執行,績效分配始符公平,事涉具體個案,宜由該分署斟酌個案情節、相關規定,權責酌處
12.
- 法務部 101.06.01 法律字第10100058040號函
- 法務部就「遺產管理人違反申報遺產稅義務經稽徵機關對其裁處之罰鍰,可否以其固有財產為執行範圍之疑義一案」之意見
13.
- (廢) 法務部 100.09.26 法律字第1000017452號書函
-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所稱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或利用應符合相關規定,如繼承人向銀行查詢被繼承人生前存款紀錄中事涉生存之第三人個人資料資訊,就銀行而言,屬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應符合該法第23條但書規定,始得為之
14.
- 法務部 99.05.28 法律字第0999019677號書函
- 關於交通部向已故退休人員追討溢發之月退休金及照護金一事,自屬公法上之不當得利,但因相對人於行政處分送達前已死亡,因此,應先視以何人為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請求對象,此涉事實認定之問題,宜由交通部調查後,向實際受領該給付之人追討
15.
- 財政部 99.01.04 台財稅字第09800548120號函
- 已課徵土地增值稅並辦竣移轉登記之土地,除原申報現值顯然錯誤且能舉證者方可准由權利人會同原所有權人之全體繼承人申請更正,至於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如未逾請求權消滅時效,則可由權利人會同前述之全體繼承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16.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8.05.15 北市法一字第09834281500號
- 承攬人負有完成無瑕庇工作之義務,故瑕疵修補即其所訂定之承攬契約之主給付義務,而非附隨義務,參酌民法第512條第1項意旨,在約定保固期間內發生之瑕疵修補義務於承攬人死亡後,自應認已因契約終止而不得繼承,此於定有一定廠商投標資格之工程採購案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時,亦應為如此解釋
17.
- 法務部 97.10.22 法律字第0970029402號函
- 運輸私菸之行為人於裁處書送達前死亡,原扣留物自應發還該相對人之繼承人,再視繼承人有無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而處以沒入處分
18.
- 法務部 96.08.21 法律字第0960025506號函
- 關於司法院釋字第622號解釋,是否認為公法上之租稅債務繼承人無需繼承?如無需繼承,則納稅義務人死亡時尚未繳納之稅捐債務,其債務之主體為何?另因應司法院釋字第622號解釋所擬之措施是否與解釋意旨相符等疑義
19.
- 財政部 96.07.16 台財庫字第09600297590號令
- 受裁處人於裁處書送達前死亡,原扣留物之私酒應如何處置疑義
20.
- 法務部 96.07.09 法律字第0960022266號函
- 受裁處人於裁處書送達前死亡,原扣留之私酒應如何處置疑義
21.
- 財政部 96.05.15 台財庫字第09600210860號令
- 受裁處人於裁處書送達前或送達後死亡,該行政處分效力疑義
22.
- 法務部 96.05.09 法律字第0960010498號函
- 受裁處人於裁處書送達前或送達後死亡,該行政處分效力疑義
23.
- 法務部 96.02.15 法律決字第0960004456號函
- 關於以限定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之遺產稅,是否屬民法「被繼承人之債務」規定疑義
24.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6.01.10 北市法一字第09630047800號函
- 依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津貼申請須知第6點規定,主管機關得追回不正當領取之津貼,又依民法第1148條及行政執行法第15條,義務人死亡得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其繼承人未為拋棄繼承者,應於遺產限度內返還
25.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5.02.03 北市法一字第09530161200號函
- 歸入國庫之補償款,因權利時效消滅,縱有繼承人嗣後主張,仍不得要求領取已歸屬國庫之保管款,惟未依法送達繼承人,存有不合法情事者,除有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外,似宜就個別情形判斷其請求權有無理由
26.
- 法務部 95.01.10 法律字第0940045919號函
- 農保被保險人死亡前已得受領之殘廢給付,倘其配偶失聯或失蹤,應由何人受領疑義
27.
- 法務部 94.08.08 法律決字第0940026947號書函
- 關於國家賠償案件中應負責任之公務員死亡,得否向其繼承人行使求償權疑義
28.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2.09.03 行執一字第0920005492號函
- 義務人經罰鍰處分而受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處分,並於移送執行前死亡,執行機關得否就該義務人之遺產為強制執行疑義乙案
29.
- 法務部 92.09.01 法律字第0920035861號函
- 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處分作成生效後、移送執行前義務人死亡者,執行機關可否對義務人之遺產為強制執行乙案
30.
- 法務部 91.04.09 法律字第0910011844號函
- 函復銀行借款戶之保證人死亡,其配偶若未辦理拋棄繼承而銀行將其登錄為從債務人,並傳送相關資料,有無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疑義乙案
31.
- 法務部 91.04.09 法律字第0910011844號函
- 函復銀行借款戶之保證人死亡,其配偶若未辦理拋棄繼承而銀行將其登錄為從債務人,並傳送相關資料,有無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疑義乙案
32.
- 法務部 91.03.11 法律字第0910005417號函
- 溢領「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追繳事宜,有關亡故人員及移民國外人員應如何催繳及執行等疑義
33.
- 法務部 90.09.24 (90)法律決字第034967號函
- 關於函詢已故退員之大陸地區遺族(僅有一人)於申辦餘額退伍金,在作業期間或奉核定後未及領取而亡故,其子女、親屬可否繼續申領或繼承疑義乙案
34.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0.04.04 北市法一字第9020225900號函
- 有關被繼承人遺囑真偽確認訴訟雖尚未判決確定,惟不論法院確定判決之主文為何,要不影饗各繼承人於分割遺產前係就全部遺產為公同共有之法律關係,任何繼承人均不得就個別遺產主張其應有部分之權利
35.
- 法務部 86.10.14 (86)法律字第033218號函
- 賠償義務機關對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公務員有求償權,其求償時效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