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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7 年 02 月 05 日
民國 113 年 05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45271號令修正公布第7-1、63、63-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31016545號令發布定自113年6月30日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1.一百十年十二月十五日修正之第18-1條第1~5項、第31條條文,定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施行,第18-1條第6項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2.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修正之第7-1、63、63-2條條文施行日期,定自一百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施行。
  • 46. 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45271號令修正公布第7-1、63、63-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31016545號令發布定自113年6月30日施行
  • 45. 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351號令修正公布第7-1、15、16、21~24、29、29-2、30、31、33、35、43~45、47、48、56-1、60、61、63、63-1、66、67、74、82、85、85-3、86、92條條文;增訂第30-1、63-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21027631號令發布定自112年6月30日施行 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1028221號公告第82-1條第2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22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 44. 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7461號令修正公布第32-1、69、69-1、71、72、72-1、73、74、78、85-3、92條條文;增訂第69-2、71-1、71-2、72-2、77-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1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10095787號令發布除第92條第3項及第9項外,其餘條文,定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21027631號令發布第92條第3項、第9項定自112年6月30日施行
  • 43. 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12091號令修正公布第35、35-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10005713號令發布定自111年3月31日施行
  • 42.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114011號令修正公布第7-1、7-2、85-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1年3月30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10083850號令發布定自111年4月30日施行
  • 41.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111391號令修正公布第18-1、3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1年7月21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10090226號令發布第18-1條第1~5項、第31條,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
  • 40.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52961號令修正公布第10、29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0年9月2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00092816號令發布定自110年10月1日施行
  • 39.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891號令修正公布第18-1、43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00087695號令發布定自110年6月1日施行
  • 38.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63551號令修正公布第30、55、90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9年9月25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90100366號令發布定自109年12月1日施行
  • 37.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2191號令修正公布第69、72、73、76條條文;增訂第72-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8年9月16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80097741號令發布除第76條條文定自109年3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定自108年10月1日施行
  • 36.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第44、48、74、8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8年9月16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80097741號令發布定自108年10月1日施行
  • 35. 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7121號令修正公布第35、37、45、67、73、85-2、87條條文;增訂第35-1、35-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80091072號令發布第37、87條條文,定自108年6月1日施行;第35、35-2、45、73、85-2條及第67條第1~4、7、8項條文,定自108年7月1日施行;第35-1條及第67條第5、6項條文,定自109年3月1日施行
  • 34.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4021號令修正公布第61、63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7年7月23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70094210號令發布定自107年9月1日施行
  • 33. 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56071號令修正公布第60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7年7月23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70094210號令發布定自107年9月1日施行
  • 32.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40091號令修正公布第29-2、54、63、69條條文;增訂第56-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6年5月10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60088144號令發布定自106年7月1日施行
  • 31.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221號令修正公布第37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50099912號令發布定自106年1月1日施行
  • 30.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81號令修正公布第3、4、7-2、45、50、63、74、76、80條條文;並增訂第7-3、8-1、53-1、85-5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4年8月10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40041233號令發布定自104年8月15日施行
  • 29. 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201391號令修正公布第4、9、9-1、12、31、31-1、33、56、69、85-3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40028149號令發布定自104年7月1日施行
  • 28.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3391號令修正公布第7-1、48、9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30045434號令發布定自103年8月15日施行
  • 27.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01號令修正公布第7-2、9、31-1、43、45、73、74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30016073號令發布定自103年3月31日施行
  • 26. 中華民國102年5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82751號令修正公布第14、25、3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2年7月9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20038402號令發布定自102年7月15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92條第5項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 25.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7801號令修正公布第8、35、67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2年2月26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20010243號令發布定自102年3月1日施行
  • 24. 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123851號令修正公布第3、4、7-2、21、21-1、22、27、31、31-1、33、35、43、45、54、85-2、90-3、91、9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2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10059619號令發布定自101年10月15日施行
  • 23.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9691號令修正公布第65、85-3、87條條文;刪除第88、89、90-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10031560號令發布定自101年9月6日施行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9801號令修正公布第9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1年6月19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10032021號令發布定自101年7月1日施行
  • 22. 中華民國100年5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97621號令修正公布第45、55、78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0年7月18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00036108號令定自100年8月1日施行
  • 21. 中華民國100年5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90951號令修正公布第3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0年7月4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00031473號令定自100年8月1日施行
  • 20. 中華民國100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09721號令修正公布第35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00007524號令發布定自100年2月15日施行
  • 19. 中華民國99年5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07731號令修正公布第68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9年8月31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90048197號令發布定自99年9月1日施行
  • 18. 中華民國97年5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61911號令修正公布第65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7年8月25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70036065號令發布定自97年9月1日施行
  • 17. 中華民國96年7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5791號令修正公布第69條條文;並增訂第69-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7年4月11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70014693號令發布定自97年4月15日施行
  • 16. 中華民國96年1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11651號令修正公布第9-1、9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60040311號令發布定自96年11月1日施行
  • 15. 中華民國94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212581號令修正公布第3、5、7-2、8~10、12~16、18、20~26、29、29-2、29-3、30、31、32、33、35~38、40、42~50、53~55、57~63、65~67、69、71~74、76、78、80、82、83~85-1、85-3、90-2、92條條文;增訂第31-2、32-1、67-1、90-3條條文;刪除第28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5年6月23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50087685號令發布第3、5、7-2、8~10、12~16、18、20~26、29、29-3、30、32、33、35~38、40、43~50、53~55、57~63、65~67-1、69、71、72、74、76、78、80、85、85-1、85-3、90-2、90-3、92條,及刪除第28條,定自95年7月1日施行;第29-2、31、31-2、32-1、42、73、82、83、84條,定自96年1月1日施行
  • 14. 中華民國94年12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199321號令修正公布第68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5年2月27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50082898號令發布定自95年3月1日施行
  • 13. 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7731號令修正公布第56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4年7月5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40029286號令發布定自94年9月1日施行
  • 12. 中華民國93年4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77601號令修正公布第6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3年6月30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30086684號令發布定自93年7月1日施行
  • 11. 中華民國92年1月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252780號令增訂公布第92-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2年5月12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20025446號令發布定自92年6月1日施行
  • 10. 中華民國91年7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33710號令修正公布第4、9、12、16、21-1、24、29、30、33、35、37、62、82-1、85-1、85-2、92條條文;並增訂第7-2、9-1、29-3、29-4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1年8月14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10040676號令發布定自91年9月1日施行
  • 9. 中華民國90年1月17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9000007500號令增訂公布第18-1、21-1、29-1、29-2、31-1、85-2~85-4、90-1、90-2條條文;刪除第64、77、79條條文;並修正第8、9、12~14、19、21、25、28~31、33~35、37、39~41、43、45、47、51~53、55~57、60、61、63、67、75、78、80~84、87、90、93條條文 中華民國90年4月3日行政院(90)台交字第019317號令發布定自90年6月1日施行
  • 8. 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084070號令修正公布第37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88年6月24日行政院(88)台交字第24621號令發布定自88年7月1日施行
  • 7. 中華民國86年4月23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600095550號令修正公布第12、14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86年5月26日行政院(86)台交字第21215號令發布自86年6月1日起施行
  • 6. 中華民國86年1月22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600016250號令修正公布第3、7、8、12、15~17、24、27、29~31、33、35~38、44、55~57、59、60、62~65、67、86、87、90條條文;並增訂第7-1、63-1、83-1、82-1、85-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86年2月24日行政院(86)台交字第08152號令發布自86年3月1日起施行
  • 5. 中華民國75年5月21日總統(75)華總(一)義字第2538號令修正公布全文93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76年5月29日行政院(76)台交字第11297號令發布自76年7月1日起施行
  • 4. 中華民國70年7月29日總統(70)台統(一)義字第5068號令修正公布第8、21、27、31、33、54、65~67、89條條文;並增訂第37-1條條文;並自71年1月1日起施行
  • 3. 中華民國64年7月24日總統(64)台統(一)義字第3365號令修正公布全文93條
  • 2. 中華民國58年1月27日總統(58)台統(一)義字第735號令修正公布第14、75條條文;並增訂第76~78條條文原76、77條改為79、80條條文
  • 1. 中華民國57年2月5日總統(57)台統(一)義字第668號令制定公布全文77條;並自57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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